1、配戴矫正眼镜
对于伴有内斜视的远视患儿,配镜度数首先从矫正眼位角度考虑,其次才是矫正视力。对于内斜视中调节过强的患儿,可以过矫+1.00D左右。伴有外斜视的远视患儿,配镜度数以达到最好矫正视力的最低度为宜,+3.00D以内者可以不戴镜。
对于伴有内斜视的近视患儿,配镜度数以达到最好矫正视力的最低度为宜。对于伴有外斜视的近视患儿,配镜度数应以尽量提高矫正视力的前提下,配足度数或适当过矫。
2、家庭弱视训练(五步训练法)
对于单眼斜视弱视儿童,可优先选用健眼严格遮盖法;对于交替性斜视弱视儿童,可用双眼交替遮盖法;为了使孩子尽快恢复视力可采用静态光增视训练法、动态光增视训练法、CAM增视训练法、精细目力增视训练法、全息电脉冲增视训练法等五步训练可助孩子迅速提高视力。
3、手术治疗
1~3岁内发生的斜视如果在配戴矫正眼镜后仍残留内斜视,可以考虑手术矫正斜视,有利于儿童弱视的治疗和双眼视觉功能的健全与完善。3岁以上经过弱视训练或治疗后,视力以恢复正常,可以考虑手术矫正,有利于巩固正常视力,并建立并完善双眼视觉功能。
发生在新生儿时期的斜视,应当积极争取早期手术,在1-1.5周岁内完成手术为宜。新生儿斜视的早期手术,对于建立双眼视觉和防治弱视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