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功能检查包括视觉心理物理学检查(如:视力、视野、色情光觉、暗适应、立体视觉、对比敏感度等)及视觉电生理检查两大类。
(一)视力检查
视力,即视锐度(visual acuity),主要反映黄斑区的视功能。可分为远、近视力,后者为阅读视力。临床诊断及视残等级一般是以矫正视力(即验光试镜后的视力)为标准。流行病学调查中采用的日常生活视力(presentingvision),是指日常屈光状态下(平时不戴镜或戴镜,后者无论镜片度数是否合适)的视力,它反映的是受试者对视力的需求程度,是我们进行日常体检活动常用的指标之一。
(二)视野检查
视野(visualfield)是指当眼球向正前方固视不动时所见的空间范围。视野检查通过患者对正前方固视不动时不同位置所能看到的明暗程度不同的刺激亮点的应答,得出患者的视野情况。距注视点30°以内范围的视野称为中心视野,30°以外范围的视野称为周边视野。如同视力,视野对人的工作及生活有很大的影响,视野狭小者不能驾车或从事较大范围活动的工作。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视野≤10°者,即使视力正常常用的视:也属于盲。
(三)视觉电生理
常用的临床视觉电生理检查包括:视网膜电图(electro-retinogram, ERG)、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potent-ial, VEP)和眼电图(electro-oculogram, EOG)。不同视觉电生理监测方法及其波形的视觉组织结构关系概括为图:视觉组织结构与相应的电生理检查。